企业搜索仅对高级正式会员开放,开通高级正式会员,获得更多企业信息!
高级会员特权<<
如果您想了解此招标信息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花费30s注册
茂名市电白区广南片区配套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市电白区广南片区配套开发项目 已由 ******局 以 电发改投审[2019]**号、电发改投审[2020]**号 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40米;体育南路起点体育馆南侧已建路段,终点与开元路相交,道路全长
2.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 2020 年 10 月 5 日至 2020年 10 月 9日上午9:30至
五、
6.1投标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6.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3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公司
地
联 系 人:*先生
招标代理:******
地
联 系 人:*先生
监督部门:******局
电
2020 年10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委托代理人 签名: |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 | 原件 | |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进行投标登记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须授权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投标登记代表本人身份证 | | 原件备查 | | | ||
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证书副本的彩色打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4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5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6 |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7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8 | 拟任本工程的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
9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近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至少包含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 | | 原件备查 | | | ||
注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
附录1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
附录2
财 务 要 求 |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
附录3
业 绩 要 求 |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
附录4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www.gsxt.gov.cn |
附录5
序号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1 | 项目经理 | 1人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
2 |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3 | 安全负责人 | 2人 | 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
4 | 质量负责人 | 1人 | 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须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5 | 财务负责人 | 1人 | |
注:1、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其拟委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2、如果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变更其项目负责人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已完成变更的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3、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上述人员配备为投标时最低要求,在签订合同和进场施工时必须到位,如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到位,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在进场施工时不能到位,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2020年6月至2020年 8月)社保证明。 6、上述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间:开工后,项目经理22天/月;技术负责人22天/月;安全负责人22天/月;质量负责人22天/月 7、上述人员变更的要求:(1)人员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2)变更的人员具有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同等资格条件,且符合有关管理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3)变更的人员必须是施工企业自有员工(具有本企业购买前三个月的社保、劳动合同);(4)变更人员需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工作。(5)向监督机构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